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

醋夫兩樽鏹水淋到妻危殆


[轉載/蘋果日報]沙田發生嚴重家庭暴力案件。一對夫妻昨晨因感情問題爭吵,有人盛怒下從廚房取出兩樽通渠鏹水向妻子「照頭淋」。妻子頭部及身體四成灼傷,兇徒及女兒亦被濺中, 3人送院搶救,女戶主受重創情況危殆。男戶主涉嫌淋腐蝕性液體造成他人身體嚴重傷害被捕,案件由沙田重案組跟進調查。

鏹水濺傷自己及幼女

涉案兇徒姓黃, 60歲,據稱有大學學歷,曾任職採購經理,幾個月前任保安員,但最近失業,一家靠綜援維生。其妻姓宋, 41歲,是黃的第二任妻子。兩人育有一對子女, 16歲長子姓余,讀中四,是宋婦與前夫所生;兩人所生幼女 9歲,現時讀小四。
現場沙田排頭村一棟兩層高村屋。街坊指黃 5年前才搬入居住,其新移民妻子及子女稍後遷入,妻子為家庭主婦。有指其長子數月前才正式來港定居。黃愛錫子女,但夫婦間中亦有爭吵。
黃逞兇後其胞姐接獲警方通知前來了解。黃姐稱:「佢唔肯講原因,淨係話天意。」她說,其弟早年於大學讀商科,畢業後從事採購工作,兩年前仍任採購經理。她又指其弟脾氣並不暴躁,未知他為何向妻淋通渠水。
黃胞姐說,受傷的弟婦是其弟第二任妻子,首任妻子早已離婚。由於她一直在東南亞工作及生活,少與其弟聯絡。前年父親去世回港奔喪,始知其弟再婚,並育有兩名子女。她只知姪女叫「楊楊」、姪兒叫「哥哥」,但弟婦只見過兩次面,並且沒有交談過。
現場消息指,黃與妻早前感情亮起紅燈,有人懷疑妻子「勾佬」向妻動粗,由於涉及家暴,妻子向社署求助。昨晨 8時許,長子離家上學,幼女亦穿上校服準備離家。兩夫婦又因感情問題爭吵,有人情緒失控,衝入廚房拿起兩樽通渠鏹水,向妻照頭淋去。宋走避不及,頭、面及手腳嚴重受創,四成皮膚灼傷,痛極高聲呼叫。兇徒向妻淋通渠水時,濺中自己雙腿和幼女手腳。黃逞兇後自行報警,救護員接報到場,替重創的宋婦包紮,送威院深切治療部搶救,情況危殆。黃即場被捕,他與被濺傷的幼女在威院灼傷護理部醫治,現時情況穩定。
社署一直跟進個案

警方到場調查,在廚房撿獲兩個通渠水空樽,其中一個尚有少量通渠水。鑑證科人員到場撿走膠樽、樽蓋、事主染有通渠水衣服等進行化驗。黃的長子接獲警方通知,由社工陪同趕返家協助調查。
案件由沙田重案組跟進調查,據悉幼女在事件中受驚過度,未能向警方提供資料,而黃亦因受傷未適合錄取口供。
社署發言人則指,一直跟進該家庭個案,案發前未有收到求助紀錄。個案社工及醫院社工,目前正提供支援,包括照顧女童及為其福利作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