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婚並育有一名 3歲兒的被告陳學殷( 27歲),報稱家庭主婦。已還柙六周的她,在犯人欄內一臉憔悴。控罪指她於今年 5月 12至 13日,以恫嚇方式向一名男子勒索 300萬元。
控方表示,被告與男事主有親密關係,被告寄信給男方,着他將 300萬元存入她的戶口,事主無理會。警方接報派員代表事主會見被告,她被捕後警誡下承認寄出信件,但否認有二人的親熱影帶或照片。控方恐防被告騷擾證人,故反對保釋。
辯方申請保釋表示,被告在男事主的公司工作而結識對方,但她離職 5年以來沒再聯絡該公司任何人。
被告對該段感情很認真,惟男方不再關顧。她寫信給對方,想引男方會面,以挽回感情。被告沒拍過性愛影片,警方亦沒搜出有關照片及影片。被告被還柙以來未見過兒子,盼可保釋照顧兒子,她會暫住父母家。
案件編號: TWCC1449/10